2016年10月4日 星期二

第二部分第一、二章問題(05881202 李煜梅)

  1. 精神病院的種種治療和限制以及大眾對精神病人的態度,與監獄及大眾對罪犯的態度能否類比?有何異同點?精神病人能否被道德審判?我們應該怎麼認識他們作為一個群體在社會上的角色?(*傅柯的這套研究方法能否/要如何指導我們的道德判斷?)
  2. 原文描述:「一種普遍的潮流使犯罪從攻擊人身轉移到在某種程度上直接攫取財務,以群體性犯罪轉向邊際犯罪……而且似乎非法活動本身就放鬆了對人身的佔有,轉向其他目標」第一章(p74
  3. 問題:出於什麼原因,此時的矛盾轉移到了財產上來?在矛盾轉移到財產之前的犯罪僅僅是因為個體間作為動物的原始仇恨嗎?
  4. 現行的法律契約是社會多數還是少數人的意志?何以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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