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學期報告大綱 (03114229 黃依晴)

報告選題:性別

問題意識:
        關於性(sex)的權力建構與性別權力關係運作,透過各種科學論述的建立、散佈,技術性的操作來進行更為縝密的規範與控制,在這交錯複雜的關係中如何分析其權力佈署的網絡?一一釐清這些因為科學知識建立必須被排除的「不可說」、「不能說」的,更真實的去看見個體(女人)如何在權力規訓中體現其能動性。

舉我國之例:性交易除罪化的爭議及性交易專區的設置

法源:
        1.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妨害善良風俗之處罰)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從事性交易。但符合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2.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1條之1(地方政府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 前項自治條例,應包含下列各款規定: 一、該區域於都市計畫地區,限於商業區範圍內。 二、該區域於非都市土地,限於以供遊憩為主之遊憩用地範圍內。但不包括兒童或青少年遊憩場。 三、前二款之區域,應與學校、幼兒園、寺廟、教會(堂)等建築物保持適當之距離...... 等十項規定。

大綱:

壹、我國法律對於性交易的規範過程及轉變
    一、從「罰娼不罰嫖」到「娼嫖皆罰」

貳、「性」作為權力關係體現的場域
    一、性產業中的權力部署
    二、性工作的污名與標籤

參、科學知識建構與排除的「性」
    一、性別權力關係的強化與複製
    二、建構女人共同知識的可能

肆、當「性」可以被視為公共議題而討論
    一、性交易專區的設置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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