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8日 星期二

第三部份第二章(03114212 張久玲)

在一個規訓制度中,兒童比成年人更個人化,病人比健康人更個人化,瘋人和罪犯比正常人和守法者更個人化。在這樣的權力控制之中,人們犧牲了個人化,而我疑問的是:在規訓制度中人們獲得了什麼?是對於一個目標的追求還是個人實質上的進步或是其他?畢竟在雙方都同意亦或是在雙贏的局面下,這樣的制度才得以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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