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人口
議題:優生學是否符合一般道德標準?
大綱:
一、何謂優生學 是否與挑選概念相同
二、我國規訓人口計畫政策
三、優生學支持與反對立場
四、個人立場與結論
解說: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條提到「國家採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我認為現行的計劃生育制度似乎不單單僅是為了控制人口數量,進而控制人口的品質,也就是說控量也控質。優生學在台灣的政策規定並不明確,基於某些理由部分民眾建議政府應該制定相關政策。然而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35條規定「嚴禁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嚴禁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這項規定很明顯是針對傳統華人的重男輕女思想而訂定,就某部分來說,這是不是一種反優生學的意識?
- 傅柯提到嚴格的紀律是為了更好地挑選和徵用,那以優生學來說,在人民出生前即先受到挑選不是更有效率地來規範整個社會嗎?但如此一來婦女在懷孕期間便已受到監視。我想討論的是無論是根據自己的意識亦或是受到無形監視,在道德層面來說優生學是否有所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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