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第三部分第一章問題 (03114212 張久玲)

書中提及紀律有時需要封閉的空間,規定出一個與眾不同、自我封閉的場所。這是貫徹紀律的保護區。但這種基於紀律為由,將人類「禁閉」於不同的空間之中的方式,難道不是對人權的一種迫害嗎?(畢竟早在17世紀時就出現人權的概念)
再者,禁閉在現代來說已經是法律規範中的一種懲罰,但仔細想想,諸如寄宿學校、軍營圍牆等等措施,時至現今仍持續延用,或許在強迫的強度上有些許減弱,但這是不是證明了此種對人類控制方式經過幾世紀後如今仍存在?若是,針對封閉原則在規訓機制中不是永恆的這句有無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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