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題:安樂死
題目:生命的公共性和社會規定
摘要:
人們生活在現代社會之中,國家管理著我們的一切,我們也習慣於被國家管理,將自己從出生到死亡中的一切權利交給國家和國家所制定的法律去處理,覺得理所當然。然而,這樣的託管是會遭遇到衝突的。安樂死議題在台灣的討論行之有年,到底人們可不可以為了自己想要無痛安詳的選擇死亡而請求他人為自己安樂死,一直是一個相當具有爭議性的問題。一位病人想要被安樂死,將會牽動著周遭許多人的立場和權利,就像病人主張自己有被安樂死的權利一般,面對病人這樣子的要求的醫護人員、家屬、執法者,也都有各自的難處和和他們工作相關的職業倫理、法律要求在他們身邊,他們也有著自己的主張和國家所給予他們的選擇權,和病人的權利跟意志一樣不可被人強迫,因此,這個問題形同無解,因為這個社會在這個問題上並沒有共識,台灣的法律也沒有像某些國家地區一樣開放在某些情形下的合法安樂死。人生活在這樣的社會網絡之下,所有的一切都仰賴法律的保障,所有的行為都仰賴法律同意才可實行。人生而為被這個體系控管的國家勞動力,所擁有的自由跟保障全都取決於生活環境的規矩,我們的生命也因此是被公共檢視著的。安樂死討論所衍生出來的矛盾現象,背後代表了人類生活於社會環境中的何種現實?我們的生命和各種認為自己理所當然享有的權力是由甚麼樣的東西在支撐?法律規定在我們面對各種生活問題的時候又是扮演甚麼樣的角色?
大綱:
一、安樂死
1.台灣法律現況
(1)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2)醫師法
2.外國的法律現況
(1)合法的國家地區及其規定
(2)安樂死合法化對這些國家及地區的實質影響
(3)人們對安樂死的看法
二、個人的生命之於國家
1.死亡的可被規範性
2.醫療體系對人的身體的約束
3.個人身體權利的歸屬
(1)法律規定下的自由
(2)法律之於人類的意志
三、社會規訓之於人類
1.傅柯的觀察
2.人類追求社會生活的代價
3.條文規定之於一切人類行為
四、結論
關鍵字:安樂死、法律、醫療體系、社會規訓
2017年1月8日 星期日
2016年12月20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大綱初稿(03114244 蔡昀珈)
題目:生命做為一個公共議題
摘要:
人們從出生到死亡,國家管理著我們的一切,大家享受著國家提供給我們的服務並服從於國家法律,將自己的生活交給了國家並且習以為常。但是,這樣的託管是會遇到衝突的。安樂死的議題在台灣已經討論了許多年,到底人可不可以自己選擇無痛的死亡,一直都是個充滿了爭議的提問。一個人若想選擇安樂死,那將會牽涉到醫療體系中的醫生和身邊的家人的選擇和心情,同時也挑戰著社會對於個人生命的看法以及價值,但我們其實也很清楚,目前的醫療技術下有許多人正在痛苦的掙扎。生命在這樣的體系下做為一個具有公共性的的物件被檢視著,生活在這樣情況下的我們該如何自處?該如何審視自己的生活狀態?想試著從傅柯的觀點來理解這樣的現象。
大綱:
一、從安樂死議題看生命之於一個社會的價值
1.法律現況
2.人們對安樂死的態度
3.醫療體系對安樂死的態度
二、從傅柯對規訓的觀察審視生命對於社會的價值
1.死亡可被規範
2.醫療體系對人們的束縛
3.個人的身體權力
三、結語
關鍵字:安樂死、個人生命之於社會、傅柯
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大綱修改版 (03114244 蔡昀珈)
題目:個人的生死與整個社會
摘要:
安樂死的相關議題在台灣社會中每隔一段時間便會被提起,有人支持,但更多人反對。儘管大家和醫療人員都很清楚,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因為目前根本無法治癒的疾病而苦不堪言,因為無效的醫療而受盡折磨,但是我們仍然會用生命是如何如何的可貴,隨意放棄希望即是對此的褻瀆和對醫療的進步與期待來阻止他人想要了斷一切的願望。健健康康的人們選擇忽略那些痛苦之人發出的聲音,從各種角度--宗教信仰、風俗習慣、法律規定....等,為這些想死的人們出主意,為他們能不能選擇放棄而爭論不休,醫生也基於自己的所學和倫理認為不能放掉這些病人,頂多給予真的太過嚴重的人特殊療護以減輕痛苦。這些末期病人的生命變成像是一個公共議題一樣被所有人討論著,檢視著。究竟為什麼一個人的想死的念頭會牽動著這麼多的討論?一個人想主動放棄生命為何會挑起整個社會的敏感神經?想試著從傅柯對社會規訓的觀察來探討這樣的現象。
大綱:
一、安樂死
1.各國法律層面大致的狀況及合法的地區國家
3.台灣法律狀況
2.人們對安樂死的態度
二、人的生命之於一個社會--傅柯對社會規訓的觀察
1.死亡可被規範
2.醫療體系對人身體的約束
3.個人的身體權利到底屬於誰
三、結論
關鍵字:安樂死 身體權利
摘要:
安樂死的相關議題在台灣社會中每隔一段時間便會被提起,有人支持,但更多人反對。儘管大家和醫療人員都很清楚,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因為目前根本無法治癒的疾病而苦不堪言,因為無效的醫療而受盡折磨,但是我們仍然會用生命是如何如何的可貴,隨意放棄希望即是對此的褻瀆和對醫療的進步與期待來阻止他人想要了斷一切的願望。健健康康的人們選擇忽略那些痛苦之人發出的聲音,從各種角度--宗教信仰、風俗習慣、法律規定....等,為這些想死的人們出主意,為他們能不能選擇放棄而爭論不休,醫生也基於自己的所學和倫理認為不能放掉這些病人,頂多給予真的太過嚴重的人特殊療護以減輕痛苦。這些末期病人的生命變成像是一個公共議題一樣被所有人討論著,檢視著。究竟為什麼一個人的想死的念頭會牽動著這麼多的討論?一個人想主動放棄生命為何會挑起整個社會的敏感神經?想試著從傅柯對社會規訓的觀察來探討這樣的現象。
大綱:
一、安樂死
1.各國法律層面大致的狀況及合法的地區國家
3.台灣法律狀況
2.人們對安樂死的態度
二、人的生命之於一個社會--傅柯對社會規訓的觀察
1.死亡可被規範
2.醫療體系對人身體的約束
3.個人的身體權利到底屬於誰
三、結論
關鍵字:安樂死 身體權利
2016年11月8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大綱修改 (03114244 蔡昀珈)
人生而為社會的可用資源
摘要:
在現代,人們標舉著民主、平等、自由等等的理念建立起國家秩序,在認知中覺得自己可以在這樣的環境中安居樂業,實現自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受統治者的制約,不再像過去生活在威權體制下的人那般低聲下氣,這個社會是屬於大家的社會,不用再誰服從於誰,但是真的是這樣嗎?我們雖然可以不服從於某個人某個領袖,但是,我們怎麼清楚我們是不是服從於一個更大的力量之下?
社會中有著許許多多的規範:道德、宗教、法律...等等,他們規定著你日常生活中所有該做不該做,能做不能做的事情,你可以選擇不遵守,但是你無法規避身邊的人對你審視的眼光和對你的意見。人在這個社會,從出生開始到生命結束,對於生活的社會群體,實際上的意義是甚麼?我們真的有這麼獨立嗎?能自己作主嗎?如果不能,那是甚麼在幫我們做主?
大綱:
1. 一個現代社會的群體結構
2.個人之於社會群體
3.傅柯的觀察
4.人們追求社會生活的代價
3.結論
摘要:
在現代,人們標舉著民主、平等、自由等等的理念建立起國家秩序,在認知中覺得自己可以在這樣的環境中安居樂業,實現自我,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受統治者的制約,不再像過去生活在威權體制下的人那般低聲下氣,這個社會是屬於大家的社會,不用再誰服從於誰,但是真的是這樣嗎?我們雖然可以不服從於某個人某個領袖,但是,我們怎麼清楚我們是不是服從於一個更大的力量之下?
社會中有著許許多多的規範:道德、宗教、法律...等等,他們規定著你日常生活中所有該做不該做,能做不能做的事情,你可以選擇不遵守,但是你無法規避身邊的人對你審視的眼光和對你的意見。人在這個社會,從出生開始到生命結束,對於生活的社會群體,實際上的意義是甚麼?我們真的有這麼獨立嗎?能自己作主嗎?如果不能,那是甚麼在幫我們做主?
大綱:
1. 一個現代社會的群體結構
2.個人之於社會群體
3.傅柯的觀察
4.人們追求社會生活的代價
3.結論
2016年11月1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大綱(03114244 蔡昀珈)
死亡的權利
摘要:
- 談到因為疾病折磨而尋求安樂死,許多人會將這樣的想法跟社會新聞中出現的自殺事件直 接畫為等號。一直以來,安樂死存在著極大的爭議,人們認為它是對可貴生命的褻瀆及鄙視,只要還存有希望,人怎麼可以隨隨便便放棄自己的生命?但是,這不啻是旁人一廂情願的想法而已。社會上為這個議題爭論不休的許多人皆不是當事者,你們怎麼知道渴望安樂死以求解脫之人真正的經歷和痛苦?更甚者,筆者認為社會新聞中自殺者的生命經歷和抉擇,其實也不該是素不相識之人可以泛泛而論的。
- 我們生活的社會不斷的在為了他人的生或死爭論著,為他人的身體和意志出主意,不管是從哪種社會規範--宗教信仰、風俗習慣、現代法律....等等,皆不斷的提醒著我們這個肉體,這副心靈是如何如何的可貴,對他人和自己有多重要,這是為什麼?現在的社會標誌著我們擁有各種權利,生存、財產、受教育....各種權利,為什麼,獨獨沒有決定甚麼時候死亡的權利呢?我們號稱擁有自由,但是,除突發狀況之外,對於自己的死這個人生中的大事,我們其實是沒有決定權的?還需要靠法律來允許想死的人能死?
大綱:
一、安樂死
1.各國法律層面大致狀況
2.人們對安樂死的態度
二、社會規範和死亡
1.長期以來人們對生命的理解
2.生命之於一個社會的價值
三、傅柯對社會規訓的觀察和死亡的權利
1.死亡的可被規範性
2.人類身體是誰的財產
四、結論
2016年10月25日 星期二
規訓與懲罰 第三部份第三章問題(03114244 蔡昀珈)
傅柯所描述的全景敞視監獄環境,展示了一個人和人互相監督、互相約束的結構,這個結構可以無聲無息地滲透到我們的生活中,使所有人在無意識的情形下被這個結構管理著、約束著而不自知。在這樣的結構中,權力和壓力的來源即是生活在這個環境中的你我。這種結構的可能存在性是基於人類甚麼樣的天性?此結構產生後可能會被甚麼樣的人和事件破壞掉,抑或是它就不會被破壞了?
2016年10月18日 星期二
規訓與懲罰 第三部分第二章問題 (03114244 蔡昀珈)
現代社會的規訓之於守法、正常的人們,在傅科的描述中反而是隱私及生活被嚴重侵害的那群人。人們為求現代社會穩定的背後,付出的代價是什麼?而這些代價跟犧牲又是付給了誰?我們是要對誰交代這一切?
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規訓與懲罰 第三部分第一章問題(03114244)
1.人類真的是那麼容易被馴服的動物嗎?所謂的馴服是真正的馴服嗎?
2.上位者所訂立的紀律對在他統治之下的人民來說代表的意義為何?是值得遵守的社會規範,還是只是不得不遵守的沒道理的東西,抑或是有其他的意義?
2016年10月4日 星期二
2016年9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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