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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1日 星期三

學期報告完稿 (02114112 覃道智)

報告類別:人工生殖

題目:《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的必要?

論題:人工生殖該有所限制

摘要:
生育於1968年聯合國人權會議被定為一種基本人權,而隨著科技的發展,本來因故無法生育的夫妻,更甚至先天條件不允許生育的夫妻,也都有了生育下一代的可能。我國目前的《人工生殖法》限定"實施人工生殖須以夫妻為限,且夫妻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或重大遺傳性疾病",條件可謂非常嚴格。為何我國需要如此的限制一項基本人權?基於什麼樣的原因,使得我國會如此修訂法條?自立法以來,《人工生殖法》即有出現爭議,也有繼續修法的相關討論,希望能夠將條件擴大至更多不同身分的對象,本文想要討論我國《人工生殖法》對於可適用對象的限制是否有其必要。

篇章目錄:
一.  前言
二.  我國現狀,僅少數族群適用
1.         《人工生殖法》— 是輔助方案而非管道
2.         不孕,只是生理殘缺嗎?
3.         小結
三.  適用者的爭議
1.         生育的權力被侵犯、對不孕者的歧視?
2.         治療不孕還是創造生命
3.         小結
四.  嚴格規範的必要性為何
1.         對親生子女的追求
2.         混亂的親子關係,不受保障的下一代
3.         血緣定義被改變
4.    小結
五.  結論

 
關鍵字:人工生殖、不孕、親生子女

2017年1月10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完稿(03114123呂愷欣)

題目:論《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之開放

假設:排除現行《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的限制,使眾人皆能藉此擁有其親生子女,將有助於提高出生率。

摘要:
  1. 我國《人工生殖法》能帶給其所規範的「不孕夫妻」藉由後天技術之協助,擁有其親生子女。不過,並非眾人皆可以藉此方式擁有其親生子女,舉凡未婚、離婚、單親與同志者,或其他不合乎《人工生殖法》之規範者皆不適用。再者,據內政部統計處之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粗出生率傾向逐年降低的趨勢。
  2. 於此,筆者認為倘若屬於《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以外的人們,具有擁有其親生子女之意願,並放寬《人工生殖法》之適用對象限制,進而將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並改變現今人口結構。也因此,筆者亦將以相關數據推估開放《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將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篇章目錄:
壹、前言
貳、擁有親生子女之後天滿足《人工生殖法》之制定
  一、《人工生殖法》之有限適用的對象
二、受《人工生殖法》所排除之對象
三、結語
參、《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開放之必要性
一、我國人口結構之現狀-高齡化社會、老化指數上升
二、《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開放-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三、結語
肆、《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開放之益處-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一、以臺灣同性戀人口比例粗估為例
二、臺灣民眾生育子女之意願比例
《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開放-將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伍、結論
  一全面開放《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之疑慮
  、現今環境既存之問題與相關措施之輔助改善
  三排除現行《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的限制將有助於提升出生率

關鍵字: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出生率

※參考數據資料來源:
1.內政部統計處。
2.內政部(2014)。青年婚育態度與未來政策規劃研究
3.TVBS民意調查中心(2016)。民眾結婚生子意願與職場育兒環境議題民調。
4.楊文山、李宜芳(2014)。初入成人初期之臺灣年輕人性傾向之研究。

2017年1月9日 星期一

學期報告完稿(03114112 張瑀苓)



報告類別:人工生殖

題目:當生育不是一種人權

論題:擁有親生子女不是一項眾人皆可享有的權利

說明: 
    人的生命由母體孕育,生下並扶養子女似是上天賦予的一項特殊能力,因為並非所有人天生都具有生殖的能力,或是即便能生殖卻無力扶養。
    科技的日益進步,使人工生殖這項新技術造福了前者。然而在台灣,伴隨新技術而制定的法律─《人工生殖法》,卻也限制了某些族群(比如同志、未婚者)無法受益於人工生殖而獲得擁有自己血脈的子女。生育似乎與母體自主決定有關,然而卻有些人無法自己決定生育與否,可能是限於天生的能力,又或是受限於後天的法律或經濟能力。
    本文欲探討擁有親生子女是否是為一項眾人皆可享有的權利?抑或是想擁有親生子女者,必須擁有一些特定的「能力」,才能進行人工生殖手術而擁有親生子女?

大綱:
壹、前言
貳、擁有親生子女是種能力
  一、生育能力─經濟能力之討論
  二、人工生殖之適用對象─有能力者皆可接受人工生殖
  三、小結
參、擁有親生子女是眾人皆應享有的權利嗎?
  一、質疑:生育既是能力又是權利?
  二、回應:生育是項有能力門檻的權力
  三、小結
肆、開放有能力者可進行人工生殖之益處
  一、有能力者皆可擁有其親生子女
  二、在有能力進行人工生殖的情形下出生之子女有一定的生活保障
  三、小結
伍、結論


關鍵字:親生子女、生育、能力、人工生殖

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大綱初稿修改(03114123呂愷欣)

題目:論《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之開放

論題:排除現行《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的限制,使眾人皆能藉此擁有其親生子女,將有助於提高出生率。

摘要:
  1. 我國《人工生殖法》能帶給其所規範的「不孕夫妻」藉由後天技術之協助,擁有其親生子女。不過,並非眾人皆可以藉此方式擁有其親生子女,舉凡未婚、離婚、單親與同志者,或其他不合乎《人工生殖法》之規範者皆不適用。再者,據內政部統計處之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粗出生率傾向逐年降低的趨勢。
  2. 於此,筆者認為倘若屬於《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以外的人們,具有擁有其親生子女之意願,並放寬《人工生殖法》之適用對象限制,進而將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並改變現今人口結構。也因此,筆者亦將以相關數據推估開放《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將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篇章目錄:
壹、前言-擁有親生子女之後天滿足_《人工生殖法》之制定
貳、《人工生殖法》之有限的適用對象
一、《人工生殖法》所適用的對象
二、受《人工生殖法》所排除之對象
三、結語
參、《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開放之必要性
一、我國人口結構之現狀-高齡化社會、老化指數上升
二、《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開放-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三、結語
肆、《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開放之益處-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一、以臺灣同性戀人口比例粗估為例
二、臺灣民眾生育子女之意願比例
三、《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之開放將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伍、結論

關鍵字: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出生率





※參考數據資料來源:
1.內政部統計處。
2.內政部(2014)。青年婚育態度與未來政策規劃研究
3.TVBS民意調查中心(2016)。民眾結婚生子意願與職場育兒環境議題民調。

學期報告大綱初稿 修改(03114112 張瑀苓)

報告類別:人工生殖

題目:當生育不是一種人權



論題:擁有親生子女不是一項眾人皆可享有的權利



說明:  



  1. 人的生命由母體孕育,生下並扶養子女似是上天賦予的一項特殊能力,因為並非所有人天生都具有生殖的能力,或是即便能生殖卻無力扶養。
  2. 科技的日益進步,使人工生殖這項新技術造福了前者。然而在台灣,伴隨新技術而制定的法律《人工生殖法》,卻也限制了某些族群(比如同志、未婚者)無法受益於人工生殖而獲得擁有自己血脈的子女。生育似乎與母體自主決定有關,然而卻有些人無法自己決定生育與否,可能是限於天生的能力,又或是受限於後天的法律。
  3. 本文欲探討擁有親生子女是否是為一項眾人皆可享有的權利?抑或是想擁有親生子女者,必須擁有一些特定的「能力」,才能進行人工生殖手術而擁有親生子女?

大綱:

壹、前言


貳、擁有親生子女是種能力

一、生育能力之討論

二、人工生殖之適用對象有能力者皆可接受人工生殖

三、小結


參、擁有親生子女是眾人皆應享有的權利嗎?

一、生育既是能力又是權利?

二、民族永續發展滿足華人想擁有孩子的慾望及提升生育率

三、能力對生育率的影響

四、將生育視為貿易行為

五、求醫本身即是貿易

六、貧富歧視問題

七、缺乏能力的生育帶來的問題

八、小結




肆、擁有親生子女不是眾人皆得享有的權利

一、生育是具能力門檻的權利

二、 經濟環境對生育之影響

三、小結





伍、結論


關鍵字:親生子女、生育、能力、人工生殖

2016年12月20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初稿 (02114112 覃道智)



報告類別:人工生殖

題目:《人工生殖法》有無修法的必要

論題:人工生殖該不該有所限制?

摘要:
繁衍後代作為生物的本能,生育於1968年聯合國人權會議被定為一種基本人權,而隨著科技的發展,不論是因著生理疾病無法成孕的夫妻、同性戀的或是單親的家庭,更甚至未婚的單身人士,都有了孕育下一代的可能。但是我國目前的人工生殖法限定只有不孕的夫妻可以使用人工生殖來作為孕育下一代的方式,條件可謂非常嚴苛,為何國家權力需要如此的限制一項基本人權?為何因為父母的身分和傳統社會中的父母有所不同,便只有不孕的夫妻可以使用人工生殖的方式產生有血緣的後代?自立法以來,《人工生殖法》即有出現爭議,也有修法的相關討論,本文想要討論我國《人工生殖法》對於可適用對象的限制是否有其必要。

篇章目錄:
一.  前言
二.  我國現狀,僅少數族群受益
1.         《人工生殖法》— 是輔助方案而非管道
2.         適用對象以及不適用對象如何界定
3.         小結
三.  適用者的爭議
1.         生育的權力被侵犯、對不孕者的歧視
2.         治療不孕還是創造生命
3.         小結
四.  嚴格規範的必要性為何
1.         華人傳統社會對於家庭的定義
2.         對親生子女的追求
3.         小結
五.  結論

關鍵字:人工生殖、不孕、親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