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6日 星期五

學期報告大綱完稿(05881202 李煜梅)

報告選題:安樂死

題目:從安樂死看自我治理的新形態社會控制
論題:自我規訓如何通過死亡觀控制自身之生產性並內化於社會慣行中
關鍵詞:安樂死、刑法父權主義、死亡污名化、完美原則、自我治理
摘要:
        本文的目的,在於從傅柯權力觀的角度,透過法律對生命法益處分權的限制,展示安樂死背後社會對於死亡的認知是如何規訓個體,從而實現自我管制和自我生產,使「現代性」社會成為一個內在參照的系統。
        首先,借由分析刑法所體現的父權主義來展示「僅主權者有權奪去人之性命」這一現實,說明國家和人民之間的關係。其次,討論安樂死中醫生所扮演的角色,反映「專業與權威」是如何代替國家發聲、得到人民的認同。之後,本文將分析取得安樂死之程序,闡述其是如何從心理層面達到「自我規訓」,並將「生的圖景」擴散到整個社會,論證「理性」等概念對人民行為的影響和控制。在討論完「法最關心的問題」後,文章將引申到對於人作為「非工具」個體的價值之思考。個體的形象與群體的關係為何?法之核心價值今後發展的方向?借此勾勒出與以往理解不太一樣的面貌,提供反省的契機。

章目錄:
第一章、前言(問題的提出)
第二章、「國家」的姿態
   第一節、法的無能之自殺除罪化
   第二節、加工自殺罪背後的父權主義
   第三節、小結
第三章、「權力」的代理人
   第一節、死亡污名化--對死亡的恐懼
   第二節、醫師的財產--權力的轉移
   第三節、對醫師的保護
   第四節、小結
第四章、「個體」的馴服
   第一節、取得合法死亡之程序
   第二節、法於生命圖景之教導
   第三節、殺生為維生--自我治理的實現
   第四節、小結
第五章、結論(「人非工具」的價值&法之核心價值的展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