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代理孕母
論題 :何以代孕有其可行性
關鍵字:委託夫妻 代理孕母 代孕 代孕契約
摘要
我國衛福部有意有條件開放代孕制度,並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規範試圖降低代孕衍生問題之機率,本文基於生殖是人類基本權利與自由概念,分析代孕爭議中之倫理問題,討論在健全的法規下,代孕在台灣的可行性。本文認為衛福部修正法案是為了透過完善的代孕體制讓代理孕母能在最充足的資訊及資源下,深思熟慮做出自願代孕的決定,且筆者主張代孕除基本醫療檢查等費用外應有額外報酬,透過立法的規範,委託夫妻與代理孕母簽訂代孕契約,用以劃分其權利義務,並從倫理分析代孕並不違反人倫及人性價值與尊嚴,在尊重代理孕母的自我、代理孕母應擁有優先的親子權利,同時保護代孕所生子女也保障委託夫妻權利的前提之下,完善規範的代孕機制具可行性,並期待能提供台灣無法生育之夫妻一項合法的選擇。
篇章目錄
壹、 前言
貳、 正文
一 、 代孕契約的法律效力
第一節 代孕契約相關問題
(一) 代孕當事人酬勞問題
(二) 孩子之最佳利益
第二節 代孕契約的性質——代孕契約之正當性及其是否在契約自由範圍內
第三節 代孕契約之違約問題
二 、 代孕之倫理問題
第一節 代孕對家庭倫理的影響與改變——「母親」一詞的定義之影響與改變
第二節 代理孕母及當事人之權利義務關係——以孕前、孕中、孕後三階段與代孕報酬討論其契約建構基礎
第三節 代孕對女性及孩子的傷害問題
(一) 分析女性人格貶義及子宮(身體)工具化問題
(二) 代理孕母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分析
三 、 代孕機制的完善規範
第一節
仲介代孕組織、委託夫妻及代理孕母之各時期權利關係分析
第二節
代理孕母之自律與法律保障
第三節
代孕契約如何成立
參、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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