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大綱初稿修改(03114123呂愷欣)

題目:論《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之開放

論題:排除現行《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的限制,使眾人皆能藉此擁有其親生子女,將有助於提高出生率。

摘要:
  1. 我國《人工生殖法》能帶給其所規範的「不孕夫妻」藉由後天技術之協助,擁有其親生子女。不過,並非眾人皆可以藉此方式擁有其親生子女,舉凡未婚、離婚、單親與同志者,或其他不合乎《人工生殖法》之規範者皆不適用。再者,據內政部統計處之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粗出生率傾向逐年降低的趨勢。
  2. 於此,筆者認為倘若屬於《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以外的人們,具有擁有其親生子女之意願,並放寬《人工生殖法》之適用對象限制,進而將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並改變現今人口結構。也因此,筆者亦將以相關數據推估開放《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將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篇章目錄:
壹、前言-擁有親生子女之後天滿足_《人工生殖法》之制定
貳、《人工生殖法》之有限的適用對象
一、《人工生殖法》所適用的對象
二、受《人工生殖法》所排除之對象
三、結語
參、《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開放之必要性
一、我國人口結構之現狀-高齡化社會、老化指數上升
二、《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開放-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三、結語
肆、《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開放之益處-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一、以臺灣同性戀人口比例粗估為例
二、臺灣民眾生育子女之意願比例
三、《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之開放將有助於出生率之提升
伍、結論

關鍵字:人工生殖法、適用對象、出生率





※參考數據資料來源:
1.內政部統計處。
2.內政部(2014)。青年婚育態度與未來政策規劃研究
3.TVBS民意調查中心(2016)。民眾結婚生子意願與職場育兒環境議題民調。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