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7日 星期六

學期報告大綱完稿(邱亭雁03114237)

題目:吸菸區與國民健康的微弱連結
論題:為何設置吸菸區難以維護國民健康?

摘要:
菸害防制宣導已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政府以維護國民健康之名,做出了許多政策措施,除了宣導吸菸的害處與設立戒菸專線,我國《菸害防制法》中第16條亦規定吸菸區設置的必要性:「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然,筆者發現菸害防制法施行條例》第7條對於吸菸區的設置規範其一為「通風良好處」,導致即便在戶外禁菸的特定場所,吸菸區的設置多無法保障非吸菸者接收二手菸的危害,也無法對吸菸者產生被隔離之負面感受,進而改變其吸菸行為,筆者試圖透過分析吸菸區的法規、外在環境的樣態、設計,和在吸菸者了解其製造之二手菸的外部成本下,吸菸對於吸菸者的意義,找出吸菸區如何影響吸菸者的選擇行為,證明吸菸區何以無法維護國民健康。

大綱:

壹、前言

貳、吸菸區以東吳大學城中校區為例
一、相關法規
二、外在環境的樣態
三、吸菸區的設置與設計(參附圖)
四、結語:在吸菸者了解吸菸區無法防止二手菸外溢,為何其仍選擇吸菸?

參、二手菸的外部成本
一、自身健康
二、他人健康
三、政府支出
四、結語:在吸菸者了解二手菸會造成以上三項外部成本下,為何其仍選擇吸菸?

肆、吸菸者的選擇模式
一、吸菸對吸菸者的意義:健康與癮各自扮演之角色
二、吸菸區作為法定除罪場:吸菸區所扮演之角色
三、結語:吸菸區難以維護國民健康

伍、結論


(附圖一)吸菸區的設置






說明:

透過附圖一可發現,除「吸菸區2」以外,其他兩個吸菸區都為行人必經之處。「吸菸區1」位於二大樓和五大樓中間,且面對二大樓出入口的正對面,故從二大樓要前往五大樓的學生幾乎難以避開該吸菸區製造之二手菸,尤其所有商學院的學生必定會在該兩處移動上課,而商學院大學部的學生即有4550人;「吸菸區3」亦為學生們上下課必經之處,尤其捷運為許多學生上學的交通工具,延平南路上的校門口是搭乘捷運學生的主要進出校園的通道,而吸菸區3則位在出入口的不遠處,且是要到達任何一棟建築物的必經地。故可發現,由於「菸害防制法施行條例」中對吸菸區設置地點所規範的「不可設於必經之處」的模糊,導致東吳大學城中校區的吸菸區設置地點,無法達到維護國民健康的目的。

(附圖二)吸菸區的設計
吸菸區1 (由第二大樓出入口角度拍攝)
吸菸區1(由五大樓走向二大樓之角度拍攝)
說明:

東吳大學城中校區的三處吸菸區設計雷同,故筆者此處放上吸菸區1的照片作為代表。由上圖可發現,由於「菸害防制法施行條例」對於吸菸區的設計規範之一為「通風良好處」,導致東吳大學城中校區的吸菸區設計都以植披作為界線與遮蔽,此設計根本無法防止二手菸的向外飄散,又可讓吸菸者能夠不直接被路過者注視,故也無法產生被隔離或排擠之感受,使其停止吸菸,也就無法達到維護國民健康的目的


關鍵字:吸菸者、吸菸區、國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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