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初稿(05881202 李煜梅)

報告選題:安樂死
題目:從安樂死看自我治理的新形態社會控制
論題:自我規訓如何通過死亡觀控制自身之生產性並內化於社會慣行中
關鍵詞:安樂死、自我治理、刑法父權主義、完美原則、死亡污名化
摘要:本文的目的,在於從傅柯權力觀的角度,透過法律對生命法益處分權的限制,展示安樂死背後社會對於死亡的認知是如何規訓個體,從而實現自我管制和自我生產,使「現代性」社會成為一個內在參照的系統。同時借由分析刑法所體現的父權主義來展示「僅主權者有權奪去人之性命」這一現實,說明國家和人民之間的關係,進一步論證「理性」等概念對人民行為的影響和控制。在討論完「法最關心的問題之後」,進一步引申到對於人作為一個「非工具」的個體的思考。個體的形象與群體的關係為何?法之核心價值今後發展的方向?借此勾勒出與以往理解不太一樣的面貌,提供反省的契機。


章目錄:
第一章、前言(問題的提出)
第二章、自殺與加工自殺
   第一節、自殺除罪化
   第二節、加工自殺罪背後的父權主義
   第三節、小結
第三章、醫師的財產
   第一節、死亡污名化--對死亡的恐懼
   第二節、權力的轉移
   第三節、對醫師的保護
   第四節、小結
第四章、殺生為維生
   第一節、取得合法死亡之程序
   第二節、法的教導
   第三節、小結
第五章、結論(「人非工具」的價值&法之核心價值今後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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