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8日 星期日

學期報告大綱初稿(邱亭雁03114237)

題目:吸菸區與國民健康的微弱連結
論題:設置吸菸區為何難以維護國民健康?

摘要:
菸害防制宣導已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政府以維護國民健康之名,做出了許多政策措施,除了宣導吸菸的害處與設立戒菸專線,我國《菸害防制法》中第16條亦規定吸菸區設置的必要性:「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然,筆者發現菸害防制法施行條例》第7條對於吸菸區的設置規範其一為「通風良好處」,導致即便在戶外禁菸的特定場所,吸菸區的設置多無法保障非吸菸者接收二手菸的危害,也無法對吸菸者產生被隔離之負面感受,進而改變其吸菸行為,筆者試圖透過分析吸菸區的法規、外在環境的樣態、設計,和在吸菸者了解其製造之二手菸的外部成本下,吸菸對於吸菸者的意義,找出吸菸區如何影響吸菸者的選擇行為,證明吸菸區何以無法維護國民健康。

大綱:

壹、前言

貳、吸菸區
一、相關法規
二、外在環境的樣態
三、吸菸區的設計
四、結語

參、二手菸的外部成本
一、自身健康
二、他人健康
三、政府支出
四、結語

肆、吸菸者的選擇模式
一、吸菸對吸菸者的意義
二、吸菸區作為法定除罪場
三、結語

伍、結論


關鍵字:吸菸者、吸菸區、國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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