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學期報告大綱修改1 彭怡璇 02114284

  • 國民健康
以健康捐為例探討我國對國民健康之認識與作為。

論題  :  人有沒有選擇健康或不健康的自由?

一、疾病與醫療
1.     疾病 - 疾病和慢性病
2.     醫療 - 治療和預防
3.     國民健康、健康照護與國家(公共衛生、醫療照護、社會福利)
二、全民健保  -  國家可否強制全民納保?
1.     全民健保沿革
2.     全民健保制度設計和原則
3.     保險與風險
4.     健康與不健康
三、菸害防制法  -  國家應否(主動地)干預人民的自主性?
1.     不健康的行為
2.     預防、控制措施
3.     菸害防制法 -  健康捐
四、健康和自由  -  人有沒有選擇健康或不健康的自由?
1.     健康()
2.     自由()
3.     檢視與探討(規訓與懲罰)

說明 :

現今社會中所患有的疾病已不再是傳統類型的疾病而遂以慢性病為主,醫學對疾病的態度和目標也由治療轉向預防。1995年,國家擔負起國民健康的責任,規劃施行相關的系統措施和政策,包含健保。我們出生即被強制納保,醫療紀錄被歸檔與監測。健康已不僅是我們的權利還成了義務。此保險是與我們約定當我們遭致疾病時會提供必要的保障,而非同意我們可以違背其意去做不健康的事及行為,個人的行為不應由整體社會承擔風險。吸菸、缺乏運動與飲食不均衡、嚼食檳榔等在我國皆被定義為不健康之行為,並制定相關的預防矯正措施。持相反論點者則主張擁有自由權,對此議題政府不應藉維護公共利益和維護國人健康的名目介入個人之行為自由,進而反對對菸的限制甚至是強制納保等政策。不健康的行為不違法卻被限制,政府如此作為和態度意欲何為?正當性是什麼?舉例來說,當個人的自由被和社會整體福利(全民健保)綁在一塊時是不是就會顯得微不足道而沒有讓步的空間,即便讓步也是受控制利用的(健康捐)?

本文將以疾病和醫療作為背景,帶出國家的角色和行為,並論述我國全民健保制度,又將以對菸的健康捐為例探討其內容和表述我對規訓與懲罰部分論點的理解。政府如何認識和規定我們的健康?政府應否強制地以維護我們的健康之名影響我們的自由行為?試以「人有沒有選擇健康或不健康的自由?」的論題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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