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然而因擁有多爭論點而導致法案延宕至今無法過關。若是透過管理監視,強而有力的規訓結構是否能解決其爭議點?
摘要:
1986開始第一位代理孕母,未異性戀不孕者帶來新的解決方式。今年來同性戀者爭取婚權,也出現國內男性同志出國尋求代孕的案例。然而在代孕機制中因擁有許多爭議點,諸如道德倫理、法律繼承權以及代理孕母與代理懷孕的小孩的健康狀況等問題依然無解。而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女性物化的可能,因此想討論若是透過全景敞視與規訓的概念,是否能使社會人人成為監視者同時也是被監視,進而維護強烈道德進而抑制女性商品化的可能?
一、代理孕母的歷史
二、問題提出以及現行法規
三、以國內哲學學者的論點以及傅柯規訓與邊沁全景敞視的概念討論規範代孕機制
四、結論
請說明代理孕母與全景敞視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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