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7日 星期二

第一部分第一、二章問題 (03114212 張久玲)

一、何謂科學?科學是用理論來回來問題甚至解釋各種現象,並且用實際資料來驗證理論或某種說法是否正確,最後用實證研究所得的知識。作為政治系學生我們時常被質疑政治也是一門科學?在此同時,我亦質疑司法複合體是科學?一直被提到的科學知識,只是糾纏於事實與事實間的審審判,探討罪犯犯罪的緣由與動機以及作何地處至,甚至是歷史以來對懲罰改變,這途中出現的新領域、新角色等等,然而並不清楚將這一整套納入科學是否合理。書中有提到其旨在論述關於現代靈魂與一種新的審判權力之間相互關系的歷史,論述現行的科學-法律綜合體的系譜。我便想提出為什麼將司法複合體歸類於科學?
二、公開地處決儀式成為一種景觀,經過多年改變這種大型戲劇儀式變得愈來愈不暴露於大眾之下,從頭戴黑紗、身裹白色屍布,到後來將斷頭機移到監獄裡,並且封鎖通往監獄的街道,秘密執行死刑。為什麼如此,傅柯仍認為時至今日死刑依然是一種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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